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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哀牢山说起—新葡萄娱乐APP—户外探险远没有博主展示的那么轻松美妙
云南哀牢山因博主探险视频走红,吸引游客和博主纷至沓来,但近年来国内户外探险事故频发,受伤320人,死亡156人。
02探险活动需具备足够的风险意识、专业知识,对大自然、规则有充足的敬畏感,否则可能导致遇险。
03事实上,多地已试行有偿救援制度,但仍是公共资源和个人财产的消耗,需要政府等机构施以援手。
05专家建议个人加强自律,平台加强审核,监管部门加强立法和执法,推广救援费用自理等,以提高非法穿越成本。
央广网北京10月24日消息(记者 费权)神秘莫测的原始丛林、惊险刺激的探险元素、极具视觉冲击力的“出片”场景……近期,云南哀牢山因博主“山取”的探险视频在网络上一炮而红,吸引了一批游客和博主纷至沓来。之后,探险博主“苗疆陈朵朵”哀牢山露营2天1夜,并详细记录了全过程,让这股热潮持续升温。
在网红效应的驱动下,不少鲜为人知的“人类禁区”摇身变为熙攘喧闹的“网红景区”,“禁区”探险也成了“说走就走”。然而,《2023年度中国户外探险事故报告》披露,据不完全统计,当年国内共发生户外探险事故425起,受伤320人,死亡156人,失踪26人。这些触目惊心的数据背后,无一不是惨痛的教训。
那么,“禁区”探险有哪些风险?越过禁行红线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相关责任方应如何加强监管和有效引导?
今年端午假期,武汉的晓君选择短暂逃离城市,打卡周边尚未被太多人发现的“小众野生景点”。再网络上,她看到了黄石大冶王功山的介绍,“山中有多处瀑布等原始景观”让晓君心生向往,于是决定线上报团去看看。
活动当天,因为高估了自己的体能,加上领队的不专业,晓君迷失在了密林中。好在,最终被黄石蓝天救援队救下。
“晓君算是很幸运的。”蓝天救援队湖北品牌督导官皮建军告诉记者,户外探险绝不能仅凭一腔热情,更需要有足够的风险意识、专业知识,必须对大自然、对规则有充足的敬畏感。当个人能力与物资准备不匹配探险需求,体能不足、缺乏经验,对气象、地貌不熟悉,食物、电子设施等准备不充分时,极大概率会导致遇险,如若突遇暴雨、山洪等自然灾害,更将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一旦遇险被困也是对公共资源的消耗与浪费,在人员失联、遇困等情形下,凭借个人力量难以脱险,需要政府等机构施以援手,人员遇险,公共救援的启动是无条件的,但应要求在‘禁止区域’内的户外探险者承担相应的救援成本。” 皮建军说。
事实上,近年来户外探险自蹈险地的报道屡见不鲜,浙江台州石人峡2名驴友横渡急流时不幸遇难;25人徒步海南保亭吊罗山林区被困;两队驴友擅攀大黑山致1人死亡1人重伤……
目前很多地方已有相关规定,2018年,安徽黄山风景名胜区试行有偿救援,制定了国内首部有偿救援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四川稻城亚丁、四姑娘山景区以及云南丽江等也分别宣布实施有偿救援。
2021年,安徽游客王某某未购票直接进入了黄山风景区未开发、未开放的朱砂峰区域,后因山势过于险要被困。接到报警求助后,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对王某某的救援包括公共救援和有偿救援两部分,经事后计算,发生费用累计15227元,其中有偿救援费用3206元,由王某某自己承担。
“心存侥幸、擅入禁区,除了可能将自己置于不可预料的高危境地外,如果在自然保护区内破坏了环境资源,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重者涉嫌犯罪。”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伟认为,好奇心是人的天性,对一部分群体而言,他们热衷于将对自然界的好奇,转化为去自然界探险的行动。探险,本身是带有打破常规和现实束缚的行为,因此许多探险者的行为往往突破了现行管理规定。
徐伟介绍,就拿“苗疆陈朵朵”来说,虽然她在面临调查后发布道歉视频,但其对大量网友的错误引导、对保护区生态的破坏以及对救援人员带来的工作压力均已成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整改,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为博流量挑衅禁行红线,必然也要承担法律的后果。徐伟说,“如果明知道自己推荐的地方有一定危险性,那就得尽到一定义务,首先要做好风险提示,如因其推荐、诱导,他人从事了一些风险性行为,则其需承担一定责任。”
此外,户外探险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不仅面临着罚款,还可能被终身禁入。武汉远行户外俱乐部负责人小新从事户外活动组织已有11年,现有7000名会员,日常也会通过多个社交平台发布活动信息。他告诉记者,“禁入”已成为不少景区对严重违规游客采取的管理措施之一。去年以来,四姑娘山、稻城亚丁等景区先后发布了关于禁止非法开展户外活动的公告,禁止一切单位(团体)或个人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未开放旅游经营的区域,违规进入者,将被纳入景区失信人员名单,并终身禁止进入该地观光旅游和开展户外活动。
对环境而言,动辄以百万年计的自然生态,或因一次涉足便难以复原,比如,全面禁入的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因游客违规擅闯、破土扎寨、滥采金莲花,致使百万年缓慢生成的高山植被遭到破坏。“这些行为除受到行政处罚之外,严重者还涉嫌犯罪。” 徐伟举例说,2017年,3名游客在江西三清山景区攀登巨蟒峰的过程中,在山体钻孔、打入岩钉,给景区造成永久伤害。法院一审判决,其中两人获刑,并处罚金;3人被判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600万元,用于公共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
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的发展,户外探险、极限运动类内容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追捧,公众获取相关信息的渠道也更多元。数据显示,当前我国户外运动参与人数已超4亿人次。
“当户外探险成为一种社会潮流,为更多大众追随的时候,各种乱象也随之出现。”
在中国探险协会主席韩勃看来,年轻人越来越喜欢户外运动,其实是很好的事,是一种正向的情绪释放。奇峰峻秀、幽远苍茫的“秘境”对身居都市的青年人确实有很强的吸引力。但是,现在一些网红为了吸引粉丝,赚流量钱,语出惊人,不但所发布的户外活动推荐缺少必要的风险提示,有的甚至无视实际环境的复杂、凶险情况,夸大、美化“野景点”,误导受众,让普通民众错误地认为自己也行。
韩勃告诉记者,上世纪90年代,中国民间户外运动刚刚兴起。彼时,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是报纸、新葡萄娱乐入口杂志。2000年前后,互联网兴起,喜欢户外的小众人群,在论坛上交流或组队,形成一种自发的互助氛围。而且,从论坛的交流,到活动的真正成行,期间需要一个相对慎重的准备、组队等筹备过程。“不像现在,很多人觉得户外探险可以‘说走就走’。”
记者在多个社交平台与短视频平台搜索“野生景点”“户外探险”等关键词,发现不少网红博主在推荐各类野游地时大多强调“这里不是景区也没有门票”,有的强调“人少”“很出片”,但安全问题甚少提及。
“正是在这样的传播环境和市场环境下,让很多户外‘小白’错误地认为爬野山、登雪山、徒步或越野穿越等户外探险能够‘说走就走’,不但缺乏该有的能力准备、装备准备,还报名参加一些与自身能力并不匹配的户外活动,有的甚至挑战海拔几千米的雪山,以至于身陷险境,发生不可逆转的惨剧。”韩勃认为,这种情况亟需规范管理。
那么,平台层面能否对这类隐患进行识别?曾在某短视频平台担任内容审核员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内容审核员的工作更多是审查视频或文字中是否存在违法信息和不良信息,而不是检验信息的真实性。“内容审核的压力非常大,每天审几千条视频是常态。仅识别违反平台审核规则的内容就需要耗费大量精力,如果再去辨别内容真伪、判断信息发布者的意图,压力可想而知。”李先生说,所以平台鼓励用户举报有问题的内容。
韩勃认为,户外探险事故频发与网络平台未能妥善履行审查义务,导致一些不明真相者盲从、跟风有关。与此同时,探险行业的从业者中,也有忽视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盲目组织探险活动,很多探险团队所谓的领队和组织方资质存疑,也给户外探险活动埋下了隐患。
徐伟律师认为,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第一责任人”,作为探险爱好者应遵规守纪、保持敬畏。他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自甘风险”规则,如果游客在明知参与特定活动存在一定风险的情况下,仍自愿参与其中,这种情况下,游客一般要自己承担相应的损失。如果有相关组织者,则组织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个人应该对互联网信息有自己的基本判断,对自然充满敬畏,规避一些危险行为,个体加强‘自律’是非常重要的。”
蓝天救援队湖北品牌督导官皮建军认为,主责部门既要维护正当权利,也应加强规制约束。各部门还应该合力,让无人区、未开发区域不再成为旅游监管“真空区”。比如要对游客进行有效引导,对为非法穿越者提供服务的个人及旅行社严肃追责;公安、应急、消防、生态等多部门要强化协作监管,加强对无人区、未开放和未开发景区的监管和执法,借助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巡航等科技手段,实现对保护区的全域监控。与此同时,还应进一步完善立法,加大对非法穿越无人区、未开放和未开发区域的处罚力度;推广救援费用自理等,提高非法穿越成本。
中国探险协会主席韩勃则表示,无论是社交平台、监管部门还是发布主体,都更应关注到网络的传播广度和影响深度,通过规范分享行为、监管发布内容、限制不当引导、加强警示提醒、开展主题宣传等方式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进一步树立良好的网络风气与价值取向。
“为扭转行业乱象,中国探险协会长期举办探险领队培训班,让理论和野外实训教学经验均丰富的资深探险家教授探险领队必备的知识和技能,如路线规划能力、协调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等。如果我们不断地将这些先进的户外理念输送给年轻人就会制造一个非常好的传播渠道——因为年轻人都很喜欢分享,完成一次户外探险之后,他们也会辐射到周边更多的人群,这就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韩勃说道。